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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期100亿,这个市的母基金出资条件十分友好_热点聚焦

来源:头条号 时间:2023-06-21 11:19:12


【资料图】

6月15日,从大连市财政局了解到,日前,市政府第四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大连市政府引导母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大连市将设立大连市政府引导母基金,首期规模100亿元,主要投向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管理办法》明确母基金原则上采取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子基金的模式进行运作,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构建天使类、创投类、产业类的基金投资体系。值得关注的是,这支母基金对GP的条件极具利好:《管理办法》提出,突出母基金引导带动作用,原则上母基金对天使类子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40%,对创业投资类子基金不超过30%,对产业发展类子基金不超过20%。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链强链延链补链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子基金,母基金出资比例可适当提高。按照《管理办法》,为吸引更多基金管理机构和社会资本,进一步降低子基金返投比例要求,子基金投资于大连市范围内企业的返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母基金实缴出资额的1.2倍。如子基金在大连市注册、纳税的,子基金投资于大连市范围内企业的返投比例不低于母基金实缴出资额的1倍。母基金与其他出资方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在相关协议明确约定收益处理和亏损负担方式。母基金可对参股子基金给予让利。母基金研究中心认为,大连市这支母基金首期规模即100亿,且出资条件较为宽松,如子基金在大连市注册、纳税返投要求仅为1倍,这支母基金的条款设置在运作上较为市场化。我们可以看出,大连市也在重视引导基金的市场化运作与撬动作用发挥。“种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资本招商的重要性如今正在深入各级政府管理者的意识。在实际运作中,招商的难处是找到好的企业,投资的难处是找到好的项目。而投资与招商同步的“基金招商”新模式,却可以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放大效应,让更多资金精准投向产业转型、撬动双招双引。成功的投资离不开优质的营商环境。曾经,有部分资方直言:“投资不过山海关,我们不投东北企业。”但现在,随着东北营商环境的优化,积极的变化正在发生。近几年,东北地区的投融资、并购开始趋于活跃,有学者表示,不论是长三角、珠三角还是京津冀地区,很多企业在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之后,都面临产业转型升级的问题,多年积累的资本也要考虑寻找一个出路,东北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可供选择的区域。长期以来,东北国有资本占比较高,随着央企和地方国企混改进程的加快推进,为各路资本在东北进行投资并购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契机。作为东北地区对外开放的前沿和龙头,大连的发展对于东北振兴有着天然的重要地位。母基金研究中心关注到,大连市近年来也一直十分重视引导基金的发展。2017年5月1日,《大连市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办法》提出,大连市设立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首期规模为50亿元,并将根据发展需要逐步增加,用于扶持重点产业。引导基金不直接参与项目投资,引导基金与基金管理人合作,以有限合伙方式设立子基金。2020年9月,大连市政府重新修订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了政府引导基金的组织架构、运作方式和退出机制,进一步扩大了政府引导基金奖励让利幅度,最高可达到引导基金所获增值收益的80%,形成吸引资本落地、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产业发展和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2021年2月19日,大连市长专题会议重点研究全市政府引导基金发展建设;3月4日,大连市政府召开大连市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理事会会议,听取各有关部门情况汇报,并对《关于推动完善大连市政府引导基金建设工作方案》等进行了审议。这彰显了大连市政府以大力发展引导基金为推手、助力打造创业创新创投和服务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新引擎、全力推动引导基金发展的决心和信心。母基金研究中心认为,大连市最新通过的《管理办法》就体现出,引导基金的运作管理市场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政府引导基金正进入存量优化阶段,对基金精细化管理、运营效率提升做出更高要求,而以市场化倒逼政府引导基金变革是未来趋势,同时也能提高政府引导基金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效率。随着各类引导基金不断推进优化绩效考核机制、引入市场化管理团队、简化决策流程等管理机制改革,我国政府引导基金的市场化管理程度将逐渐提升,引导基金的政策引导效果可得到更高效的发挥。我们也期待着更多城市拿出大手笔,设立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母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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